从2月17日开始,“人人车裁员事件”引爆网络,各种猜测、各种舆情一时充斥着网络,有说互联网行业的寒冬期已经到来,有说人人车已经破产,有说又一家互联网巨头开始“优化”结构。人人车到底进行了什么操作,将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事件回顾】
“人人车裁员事件”引爆网络
2月18日下午,人人车多个城市分站的员工,确认人人车北京站、深圳站、成都站、武汉站、重庆站等城市分公司,均已关闭部分员工系统,涉及销售和评估师岗位。
同一天人人车创始人、CEO李健也发表内部信,开头称“今天是个好日子”,对破产、裁员等事只字未提。
突然的“裁员”风波,席卷人人车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分站,遭遇“裁员”的员工在微博上表达强烈的不满,一个名为“全国人人车申诉群”的微信群迅速组建起来,群员来自人人车西安、重庆、长沙、哈尔滨、贵阳等分站。微信群里的内容大多是“没有领导出来说话,不说赔偿,不谈工资,就喊辞职”,“被裁撤的员工的说法,人人车给出的裁员方案是:1月不给工资只给绩效,2月没有工资,也没有任何补偿,要求全员立即签署主动离职协议。”
在被员工全网讨伐之后,人人车相关人员站出来表示,“并非裁员,而是调整业务模式”。人人车公布的调整模式就是:让评估师和销售变成合伙人,具体的合作模式是,“3万块钱给250条信息,还有1万元的押金,这250条信息的车你卖的服务费也好,差价也好都是你的”。
【法律分析】
“裁员”和“经济性裁员”有区别吗?
一时在热议此事件的各种新闻报道,麻辣评说中充斥着两个关键性词语,“裁员”与“经济性裁员”,甚至有不少评论中混用了这两个词语,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对这两个词语进行名词解释。
裁员:可以做广义解释,实质就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需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而后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月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还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经济性裁员:专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即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且裁减人数达到法定标准(裁减人数二十人以上或者虽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人人车的裁员如果属实,实质上进行的就是经济性裁员,且从现有信息来看,其并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标准,属违法行为。
经济性裁员的正确操作
(一)操作步骤: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注意要点:
1.下列五类人员不得列入裁减人员的范围: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