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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强”表情包版权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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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水费即失信? 需要更充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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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播报
“苏大强”表情包版权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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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新网报道,最近,电视剧《都挺好》刷屏,刘倩创作的苏大强表情包也火了。与此同时,各大电视节目、商家广告、微博营销号争相改编,苏大强表情包被“玩儿坏”,引起一波表情包版权讨论。而在上了热搜后,关于苏大强表情包的版权问题,网友们也“吵翻了”。有人认为,刘倩的版权应该被尊重。有人说,表情包商用侵犯了倪大红的肖像权。也有人认为,苏大强形象属于剧方。

    声音

    @娱乐法行业资深律师陈曦:如果作者本人并没有获得表情包付费收入,仅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如果真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相关权利方应当对商业使用的商家们提起诉讼。

    @达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林蔚:很多善意的、非营利的表情包的创作与传播,实质上促进了相关作品的传播,以及明星知名度的提升。我以为,对于此类表情包,不妨秉持“包容”的精神,不必动辄发函、起诉,可能对公民表达、权利人形象、文化市场繁荣和减少司法诉累皆有裨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情包传播方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亦不同。对于制作方而言,生产的表情包如果侵犯了公共利益、违反《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按情节轻重接受相应处罚。对于网络平台而言,应承担审查责任。对于网友而言,若使用者的传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则会根据其造成的社会后果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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