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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佳遭降职降薪 劳动者辞职索偿
求职要向公司“亮家底”? 劳动者:很过分!
3上一篇 2019年04月10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求职要向公司“亮家底”? 劳动者:很过分!
专家:个人隐私不属于必须告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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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某电商平台以提升管理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职场环境为由,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交与公司其他员工之间的亲属及同学关系信息。这一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同时也有一些职工和网友表示,在求职、工作过程中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如要求求职者填写婚姻情况并写明是否离异或单亲,调查员工家庭关系及财务状况等。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并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告知的内容。

    找工作先报家庭情况

    据媒体报道,于女士不久前应聘一广告公司,在填写登记表时她发现,应聘者除需填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婚姻状况等详细基本信息外,还需勾选“家庭情况”,该栏设有离异或单亲两个选项。表格上还特别备注:企业本着对社会贡献一份爱心,对于单亲、残疾、贫困家庭有特殊照顾。于女士质疑家庭成员信息和工作没有关系,但被告知必须填。且《登记表》还有一栏注明“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隐瞒或虚报,愿意接受无偿立即解雇处分”,并需应聘者签字。在填写这些信息后,于女士才进行了面试。在她看来,这样的要求“很过分”。

    不少网友表示,类似这样要求填写详细家庭关系的求职信息登记表其实并不少见,更有甚者还需“自报家底”。据负责某品牌家居产品市场工作的肖女士介绍,两年前因为想换工作,她曾参加了五六家公司的招聘,其中多家公司都要求填写较详细的家庭关系,甚至包括财务状况。“我记得有一次面试前发了一张表格,上面除了家庭基本情况外,还要填是租房还是已在本市购房以及负债情况这些。我觉得这种问题非常不合理,找个工作还要自报家底,但为了少点麻烦还是填了。”网友“ZeRo酱”也透露:“我们单位为了防范员工道德风险,要调查每个人和其家庭成员的房产情况、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

    企业多有“正当理由”

    在以上案例中,企业在要求求职者或员工上报家庭、财务状况等信息时,都给出了相应的“正当理由”,如为了对困难家庭进行特殊照顾,为了防范员工道德风险等。最近,某电商平台也发出“梳理员工间亲属及同学关系”的通知,要求员工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以及从小学开始的同学关系。面对由此产生的争议,该公司回应这一做法是日常管理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建立一个人际关系简单透明、晋升更加公平的职场环境。

    而对于这些理由,有人认为可以理解。如网友“藤萝红泥起烟霞”认为,掌握员工间亲戚、同学关系可以避免企业内关系网,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不必大惊小怪。一位从业多年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也表示:“某种程度上,稳健家庭关系的员工在企业中会更加稳定,不是说不录用离异或者大龄单身人员,而是在两者工作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企业更喜欢录用家庭稳定的。”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职工和网友认为,企业调查搜集员工的家庭和社会关系等信息不妥或应该有限度。如网友“小小东”表示:“企业要管理升级、考察员工,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还不够吗?我的亲戚关系、婚姻等家庭情况是个人的私事,企业调查这些有窥视隐私的嫌疑,也不排除会把这些东西作为评价员工的依据。”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的职工刘文则表示:“我们的入职登记表也会要求填主要家庭成员、学校和以往工作单位的信息和联系方式,这些我觉得是正常的,但超出这些范围的我认为都不合理。就算特殊情况下需要了解这些信息,也要在员工自愿选择的前提下。”

    专家:是否侵权需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哪些属于“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则并没有明确划分。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基本情况应当局限到跟劳动合同履行或者劳动合同订立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不该搜集,即使用人单位想搜集,劳动者也有权拒绝。这不仅要得到员工同意,也必须征得与员工相关的亲属和同学的同意。”

    另有相关律师表示:“员工应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自己的知识技能、学历、工作经历等。至于婚恋、生育状况、是否单亲,这些都属个人隐私,并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告知的内容。”至于工作单位要求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的情况,需要先了解收集这些信息的用途,若是仅用于公司人事档案管理或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员工可以提供;若公司欲将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非法活动的,员工可以直接拒绝。如果提供后发现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将收集的身份信息公布、泄露,则涉嫌侵犯隐私。

    (郭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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