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劳动 上一版  下一版
员工上班时双手受伤 称被厂方扣下住院票据
公司未发高温津贴 律师调解员2天 成功调解
3上一篇 2019年08月0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司未发高温津贴 律师调解员2天 成功调解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黄彩华 陈焯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黄彩华 陈焯文)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通过借力律师调解员,快速调解成功2宗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劳资纠纷2天成功调解

    今年7月12日,东莞市虎门镇某光电公司员工郭某因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不满劳动仲裁结果,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除仲裁裁决金额外还需支付高温补贴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7月15日,虎门法庭将此案安排律师调解员余书麒律师主持调解。律师调解员当日便查看了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焦点,认为存在可调解空间,先后致电郭某和公司人事经理,了解双方的真正想法,讲解了相关诉讼法律流程和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均同意按原仲裁结果签订履行协议。

    次日,郭某和公司代表来到法庭调解办公室,在律师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清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相关风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傍晚,郭某就收到了款项。郭某发来短信,对法庭和律师调解员表示感谢。

    借款纠纷3天圆满解决

    今年7月12日,刘某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起诉王某兄弟,要求对方偿还借款4万元及其利息。

    7月15日,虎门法庭将此案安排律师调解员余书麒律师主持调解。

    律师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致电王某兄弟了解情况。王某兄弟称愿意还款,会跟刘某私下联系。余律师转告刘先生,刘先生则表示,王某兄弟欠款拖延多时,且有时联系不到,已对他们失去信任。

    7月16日,律师调解员致电刘某询问沟通结果。刘某称,王某兄弟有表示打算还款,但他还是不敢相信对方。律师调解员遂告知刘某,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达成调解协议,再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如果对方不履行,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调解员根据借款金额、拖欠时长以及王某兄弟的经济情况,帮助拟了还款方案。经过跟双方沟通协调,刘某和王某兄弟均同意按此方案调解。

    7月17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前来虎门法庭,在律师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兄弟表示,非常感谢法庭安排的律师调解员,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刘某的信任,促成调解协议,他们一定会按照协议履行。

 
3上一篇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