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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假假条“产业化”凸显休假难
工会普法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13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舆情观察
网售假假条“产业化”凸显休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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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假条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现今网上买卖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已经开始升级,部分商家竟然兜售“化验单+诊断证明”的全套证明资料。只要在淘宝、QQ、微信等平台上输入“诊断书”、“诊断证明”等关键词,各种“诊断证明”就会显示出来,部分商家承诺提供全国各地医院的假诊断证明,甚至有商家提供全套的病假证明资料。据调查,购买群体以学生和白领阶层为主。

   

各方回应

医院:网购诊断证明暗含诸多错漏

    面对诊断证明造假日趋泛滥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知情,是否会向医院核实假条真伪?北青报记者就此咨询北京某著名三甲医院急诊科值班医生,该院开具用于请假的诊断证明,是需有病人挂号和病历信息,且通过系统确认后才能再盖公章。“来找我们开假条的,通常是留院观察、住院这类的情况。”当记者问起是否遇到单位核实假条真伪时,该医生摇摇头,“目前暂没有遇到过。这种假诊断证明,除了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外面的人也难辨认,假的也看不出破绽,也就没人找我们来核实。”

    

企业:只要拿诊断证明,一般都准假

    某民企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透露,他们公司对于请假的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员工拿着诊断证明来,一般都准假。她还告诉记者,在大企业中一般都要求诊断证明或者假条,“除非经常请假,明显有做假迹象的会核查,一般的员工拿着诊断证明来请一两天假也都准假了,不太会核查”。同时,一位中学的校长也向记者透露:“在学校里一般都是家长拿着诊断证明来,我们看到诊断证明也都给准假了,一般不会追究”。

    

律师观点

伪造和买卖医院诊断证明 已涉嫌违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律师表示,有经营者提供和买卖医院诊断证明,已涉及到伪造企事业单位的印章,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对该经营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经营者伪造和买卖医院诊断证明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按该规定,将对该经营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媒体热评

“假病假条”折射信任危机

    对劳动者来说,利用假假条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假期,就已经违背了劳动法,不但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影响了自己的诚信度。对单位来说,一般只看有没有病假条,至于病假条的真假,则很少去鉴别。因为鉴别起来很麻烦,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单位如果要去医院核实,必须先让患者本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然后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医院医务科批准,方可到医院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因此,很多单位图省事只认病假条,这样做,无疑是对造假者的放纵,对社会诚信的推动来说,则是一种无形消减。

    要想遏制“假病假条”乱象,不妨从完善“征信体系”入手。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就能准确掌握个人诚信度,从而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最终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因此,这就需要每一位公民都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出一份力。而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则应加大马力,进一步打通行业间的信息壁垒,对信息进行资源整合,最终实现征信的最大限度闭环。到那时,有了全覆盖的社会征信体系的监督,类似“假病假条”等所谓的产业链自会消失。(金羊网)

    

网友热议

    @刘效仁:没有休假难,也就没有网售假假条的泛滥。唯有从源头上找到问题的症结,把劳动者休假权落到实处,网售假假条也就没有生存之地。

    @李方向:从社会秩序角度说,假假条扰乱了工作学习的正常秩序,会造成造假泛滥,更损害社会公平;从法律角度说,对假假条,不管伪造者还是使用者都涉违法。

    @江德斌:在信息社会,不妨引入科技手段防伪,比如医院平台开通病假单验证服务,学校、用人单位提交病假单等资料图片、编号等,即可自动识别真伪。成本低、效率高,可轻松将假病假单拦截掉。

    @斯涵涵:网售假假条升级呼唤监管“加强版”,全方位强化法律监管,加强多部门协作,网络平台要对相关网店采取禁售措施,堵住网购伪造假条漏洞,网民也切莫逾越法律和道德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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